新丰县2018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丰江治理工程施工的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9日,公示期3天)具体如下:
名次 |
投标单位 |
基准下浮率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项目经理 |
专职安全员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东莞市盛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74% |
2.567% |
99.986 |
孙永锋 GD010246 |
杨莹 粤水安C(2015)0335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74% |
2.581% |
99.986 |
胡军萍 0350472 |
肖海凤 赣水安C(2011)000085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2.574% |
2.534% |
99.920 |
吕绍龙 黑123000800357 |
邢子要 水安C(2016)003103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全称):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1-2287030
招投标监督部门:新丰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镇街道办松园村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1-3822516
交易中心: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首页-华体网正版
日期: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