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港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ZHHY-ZB-2024-0402
(二)项目名称:中山港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7,049,900.00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7,049,900.00元 ,超过报价上限或投标报价非取整报价的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
1.采购人情况:中山港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单位(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港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2.中山港海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范围占地面积约4646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780.1平方米,分为6个独立的大院,报关综合楼、中山港海关单身公寓楼在一个大院内。中标人必须负责该场所的保安、保洁、会务、绿化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邮件报刊收发派送以及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物业服务及安保服务工作(其中保洁范围为该物业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及部分生活区)。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服务期实行1+1+1方式管理,合同服务期满1年后,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符合要求且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已批复的,采购人和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评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下一年度预算如低于中标金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调整合同金额或终止服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4〕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还包括:(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一)时间:2024年5月9 日至2024年5月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
(三)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也可采用邮件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ztb-1@hyzxgc.com: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售价:¥300.00元。
(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首页-华体网正版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发出招标文件。
其他收入账号:
户名:首页-华体网正版珠海横琴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
账号:9550880213682600182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首页-华体网正版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电 话:0756-251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