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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首页-华体网正版(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10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5990

项目编号:440606-2021-15990

项目名称: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0,186.29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0,186.29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拆除工程

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2190186.29

2190186.2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五沙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磋商截止日当天诚信为 C 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08日至20211112,每天上午0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页-华体网正版(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10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3

五、开启

时间:202111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磋商文件如需邮寄,需另加60元邮寄工本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釆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右侧“政府釆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县东路16

联系方式:0757-2993888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首页-华体网正版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1009

联系方式:0757-28090671/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话:0757-2809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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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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