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游客中心布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游客中心布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首页-华体网正版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HY2021005
项目名称: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游客中心布展项目
预算金额:718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1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游客中心布展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品目:展览服务
(2)详细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3)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服务期限 |
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游客中心布展 |
李威光游客中心布展项目主要内容为1、游客中心前厅,2、李威光纪念馆,3、黄埔村村史馆,4、农电商展厅。重点布展李威光纪念馆。主要展馆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要求布展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
1项 |
718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9 月 07 日至2021年 09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首页-华体网正版梅州分公司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首页-华体网正版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民委员会
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黄埔村
联系方式:0753-415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首页-华体网正版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1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工
电话:0753-213818
发布人:首页-华体网正版
发布时间:2021 年 09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