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HY-CG-SS-2019-06
三、采购项目名称:所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总金额 |
服务期 |
1 |
所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
18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项目概况
我所医院检验科的仪器设备有限,目前有些医学检验项目院内无法开展,需外送到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由于检验标本的保存、运送有严格的环境要求和生物安全要求,需用专业的容器及车辆,否则可能破坏标本,影响检验结果,将误导临床诊断。而且在运送过程中若发生标本外溢,还存在污染环境或职业暴露的风险。
为保证检验质量,减少标本运送途中的隐患,节约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警力,拟将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验。
2、检验项目内容明细
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名称 |
甲功三项(FT3、FT4、hTSH) |
甲功四项(FT3、FT4、rT3、hTSH) |
甲功五项(FT3、FT4、hTSH、TGAb、TMAb) |
甲功六项(FT3、FT4、rT3、hTSH、TGAb、TMAb) |
血糖 |
糖化血红蛋白 |
乙肝两对半定量 |
乙型肝炎病毒定量 |
丙型肝炎病毒定量 |
丙型肝炎抗体两项 |
戊型肝炎抗体两项 |
甲型肝炎病毒抗体两项 |
性病三项 |
梅毒螺旋体定性 |
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定性 |
梅毒TRUST半定量 |
结核杆菌定性 |
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试验 |
血脂四项(CHOL、TG、HDL-CH、LDL-CH) |
血脂六项(血脂四项、APOB、APOA1/APOB) |
β-2微球蛋白检测 |
高血压五项 |
肿瘤三项(AFP、CEA、CA50) |
肿瘤四项(AFP、CEA、CA50、TSGF) |
男性肿瘤13项 |
CD4+T淋巴细胞计数 |
血流变学检测14项(12项+血沉,血沉方程K值) |
凝血酶原时间(PT) |
凝血酶原时间(PT)纠正实验 |
凝血酶时间 |
ABO血型鉴定 |
Rh(D)定型 |
乳酸脱氢酶 |
肌钙蛋白T(TnT)测定 |
肌红蛋白 |
氨基末端B型脑利肽前提 |
C肽 |
抗核抗体(ANA) |
抗双链DNA抗体定性 |
抗可提取核抗原抗体谱(ENA) |
单纯疱疹病毒Ⅰ型定性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定性 |
单纯疱疹病毒Ⅰ型IgM抗体 |
单纯疱疹病毒Ⅰ型IgG抗体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IgM抗体 |
单纯疱疹病毒Ⅱ型IgG抗体 |
带状疱疹病毒IgM抗体 |
带状疱疹病毒IgG抗体 |
抗链球菌溶血素“O” |
EB病毒壳抗原IgA抗体 |
EB病毒早期抗原IgA抗体 |
EB病毒Rta-IgG检测 |
EB病毒DNA定性 |
EB病毒DNA定量 |
糖链抗原242 |
糖链抗原50 |
糖链抗原125 |
糖链抗原153 |
糖链抗原199 |
糖链抗原724 |
肺癌抗原相关两项 |
肝癌肿瘤标志物检测组合 |
细菌培养(需氧及厌氧)+药敏 |
痰培养+药敏 |
支原体培养+药敏 |
沙眼衣原体定性 |
解脲支原体定性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2种情形。
(二)说明:
采购人对所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已实施了两次采购,两次采购均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三家而采购失败,若继续采用同样的采购方式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同时该采购项目实施时间紧迫,所医院的外送检验服务已处于空档期,须尽快招取服务单位实施检验。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有丰富的检验服务经验,同时可以及时交接服务工作,非常熟悉所医院的检验服务工作,能即时弥补空缺提供到位的检验服务。
综上所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三楼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
(2)供应商必须提交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至谈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谈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包括“医学检验科”(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
代理机构: |
首页-华体网正版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大道中145号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5座206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系人: |
张警官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0757-66898520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2288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gdhyfsss@163.com |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