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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视频制作服务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发布时间:2019-08-26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视频制作服务

竞争性磋商邀请

首页-华体网正版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拟对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视频制作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SS-2019-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视频制作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元)

中标家数

服务期

1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9年视频制作服务

280000.00

1

1年

详细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8  26 日至 2019  8  30 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首页-华体网正版(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15栋04-05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①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联系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箱。

备注: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原件即可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形式现场提交,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9  6  9  30 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15栋04-05号

十、磋商时间: 2019  9  6  9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15栋04-05号

十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20/zfgzbm/gafj/)和首页-华体网正版(www.dijiv.com)网站,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019  8  26 日至 2019  8  28 日止。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8485-85083

传真: /

邮编: 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首页-华体网正版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15栋04-0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7722886

传真:0757-87722886

传真:0757-87722886

发布人:首页-华体网正版  

                                                                发布时间:二〇一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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